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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母嬰傳播

  • 在香港,母嬰傳播是主要的乙型肝炎傳播途徑。
  • 無論在自然分娩或剖腹生產過程中,患有乙型肝炎的母親都有機會把乙型肝炎病毒傳播給嬰兒。
  • 若初生嬰兒受到感染,有九成機會發展為慢性乙型肝炎。
  • 於二零二三年,香港有約2.4%的孕婦感染乙型肝炎病毒。所有孕婦須於產前檢查時接受乙型肝炎血液測試,以了解自己的乙型肝炎感染狀況。
  • 倘若採取適切的措施,便可預防乙型肝炎母嬰傳播。

乙型肝炎疫苗

乙型肝炎疫苗
  • 無論孕婦是否患有乙型肝炎,所有初生嬰兒於出生時均會在醫院接種第一劑乙型肝炎疫苗,其後分別於一個月及六個月大時,接種第二及第三劑疫苗。
  • 乙型肝炎疫苗
  • 完成接種三劑疫苗後,百分之九十至九十五的嬰兒可以產生具保護性的抗體,能保護身體免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 受感染的孕婦所生的嬰兒,須於出生後二十四小時內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以提供即時的額外保護。

接種疫苗後的血清測試

  • 患有乙型肝炎的母親所生的嬰兒應於接種疫苗後接受血清測試,以確定嬰兒是否已受保護,免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 接種疫苗後的血清測試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體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血液測試,旨在評估嬰兒對乙型肝炎疫苗的免疫反應及乙型肝炎感染情況。
  • 嬰兒完成接種共三劑的乙型肝炎疫苗後,應於9 - 12個月大時進行血清測試(若疫苗接種有所延誤,血清測試應安排於完成接種最後一劑疫苗後的1 - 2個月進行)。
  • 自2022年1月起,母嬰健康院會為母親是乙型肝炎患者而於2021年4月或以後出生的嬰兒,安排接種乙型肝炎疫苗後的血清測試。有關措施詳情,請瀏覽資料單張新聞公報
  • 自2022年6月起,母親是乙型肝炎患者而於2020年10月或以後出生的嬰兒,亦獲安排於嬰兒未滿24個月大時進行接種乙型肝炎疫苗後的血清測試。
    接種疫苗後的血清測試(適用於母親是乙型肝炎患者的嬰兒)資料單張

抗病毒藥物

  • 若孕婦的乙型肝炎病毒載量屬高水平,可於懷孕後期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以降低病毒載量及乙型肝炎母嬰傳播的風險。
  • 現時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設有產科服務的公立醫院,都會為乙型肝炎病毒載量屬高水平的孕婦提供抗病毒藥物治療。
  • 孕婦於產後須繼續接受醫學評估及治理肝炎,以決定是否需要繼續服用抗病毒藥物。
  • 請向醫生諮詢有關抗病毒藥物治療的詳情。

健康教育資源

相關連結

衞生署 家庭健康服務 – 乙型肝炎疫苗